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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 “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2022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湖北名师工作室应具备政治素质好、影响力较强的主持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团队,健全的工作机制、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经费保障等条件。原则上除达到《“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规定条件外,还应分别满足下述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出一批优秀学生;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业务和能力水平较强,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影响力较强;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工作室任务;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本科院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6年9月-2022年6月)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96学时,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主持过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5.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0月31日后出生)。

(二)工作室其他成员条件

1.团队梯队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相对稳定,名师工作室成员中至少有3人能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发挥学科专业示范带领作用。同时,部(委)属高校推荐的名师工作室中应至少有1名省属高校教师成员,“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的名师工作室中至少有1名非“双一流”建设高校教师成员。

2.成员均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三)工作室建设条件

1.工作室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步骤清晰,工作机制健全,能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并能及时评价、持续改进,能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特色。

2.有固定的办公或活动场所,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推荐及评选名额

2022年湖北省共评选30高等学校湖北名师工作室。我校推荐名额1个。

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主持人按要求组建工作团队,团队成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主持人填报有关材料报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重点审核主持人及团队成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等方面情况,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择优可向学校推荐1个申报人选。

(三)学校评审推荐。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工作室的主持人、团队配置和建设基础进行审核,并采取推门听课和同行及学生评议方式对主持人的教学实绩进行考核;学校组织评审,研究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省级评选公布。教育厅商省委人才办成立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推荐对象进行评选推荐,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1028(星期)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招才科。报送材料如下:

(一)推荐情况报告1份(加盖学院公章),内容包含推荐对象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等;

(二)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表6(附件1,电子版和A4纸质版);

(三)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2,电子版和A4纸版);

(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电子版和A4纸质版,目录装订成册)具体内容如下:

1.封面;

2.目录(须标注页码);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7.教科研材料。限报主持人及不超过5名核心成员5年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主持的厅局级以上课题。

有关业绩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工作室主持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具体要求为: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300MB左右,格式限定为mp4。宽高比建议为16∶9。片头建议包括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等信息(不超过15秒),片尾建议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不超过15秒)。视频内容建议有解说、字幕、背景音乐等要素。图像要清晰,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    

联系电话:027—68890039 18771110974

电子邮箱:234122369@qq.com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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