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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属湖北省中医院;各学院、处、室、部、直属单位: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22〕169号)、《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22版)》(鄂人社函〔2022〕17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申报对象

(一)2022年9月30日前在职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了延退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申报。

(二)“双肩挑”人员通过学科归属学院进行申报。“双肩挑”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得超过申报人选的20%。

二、推荐人选

学校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核准批复的拟新设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额内,结合学校实际,推荐申报人选。

三、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按《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22版)》(鄂人社函〔2022〕170号)规定的选聘条件执行(附件1)。

(二)凡申报竞聘或直接认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有关成果和业绩应为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所取得

四、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附件2)、《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对应的支撑材料,申报人员于111前交所在单位。支撑材料整理装订及相关要求如下:

1)支撑材料包括:个人职称证书和聘任现职批文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业绩材料。

2)涉及到论文分区的须提供检索报告原件。

3)支撑材料应有目录,并标注页码,装订成册(与填写的《申报表》顺序一致)。

2. 单位初审推荐。申报人员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材料原件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审核申报人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党风廉政、师德师风等情况。经初审合格、单位研究同意后,114前向人事处报送推荐报告、申报表(一式3份)、信息汇总表及支撑材料,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 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聘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4. 学校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评议

5. 学校研究推荐。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按要求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选聘工作,要按照文件明确的工作程序、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地按照选聘条件和规定的程序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切实履行推荐申报的初审责任,确保申报人选符合竞聘条件,且能够作为符合条件人员的优秀代表

(二)严格标准,严肃纪律。申报人员须按照申报条件如实填写业绩。各单位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岗位履职和业绩贡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严把政治关、专业关、业绩关、廉洁关,要严守工作纪律,配合工作调度,组织好二级岗位人选推荐申报和聘用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人事处      027-68890038

电子邮箱:377592675@qq.com

                                  

    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2年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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