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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度综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校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要求,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综合系列职称申报推荐评审(非教师和实验技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学校现在职在岗的以下人员:

(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校批准的两类岗位人员,可以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说明

(一)申报条件

学校2022年度综合系列职称设置以下8个系列(专业):卫生、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出版、图书信息、建筑工程、会计、审计系列,各系列职称申报条件如下。

1.卫生系列:

1)现聘用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武汉市职改办2020年9月出台的《武汉市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区域评审申报评审条件》(武人社发〔2020〕23号)执行。

2)学校教师(含第一临床学院“三结合”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转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取得主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后,并通过国家卫生中级任职资格考试,从事临床时间达到卫生系列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时间,逐级进行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时参加附属湖北省中医院自主评审,申报条件按照附属湖北省中医院高级职称申报资格条件执行。

2.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职改办2019年10月出台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鄂人社职管〔2019〕17号)执行;

3.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职改办2019年4月出台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鄂人社职管〔2019〕2号)执行;  

4.出版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职改办2020年9月出台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20〕11号)执行;

5.图书、信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职改办2018年10月出台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18〕120号)执行;

6.建筑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职改办2021年3月出台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鄂人社职管〔2021〕3号)执行。

7.会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职改办2019年6月出台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鄂人社职管〔2019〕4号)执行。

8.审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职改办2019年8月出台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鄂人社职管〔2019〕14号)执行。

(二)申报评审条件有关说明

1.思想政治条件。申报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对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学术道德规范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任职年限要求。年度考核结果纳入任职年限计算中。具体规定为: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定等次的,扣除该年份后计算任职年限;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3.水平能力测试。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2020-2022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在今年评审中有效。

4.破格晋升。坚持破格从严审核。未达到文件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成绩的,并符合破格条件者,经本人申请、部门推荐、学校审批同意后,可逐级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申请破格人员须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5.“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类职称报考和评审要求。

1)“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系列,需要申报人通过国家或湖北省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职业资格考试,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初审同意后报校职改办审核,符合考试资格条件的予以推荐报考。

2)“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申报人应先通过国家或湖北省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再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职称评审。

6.转评和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平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若所从事具体专业一致或具有相关性,则原岗位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和晋升。申报转评须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7.凡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本次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材料、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3)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为学术造假的。

4)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

、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拟申报2022年度综合系列职称推荐评审人员,于20221018前向所在部门进行申报。申报人对本人的学术行为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1.申报人员按照《2022年综合系列职称评审支撑材料模板》(附件1)整理、提交装订成册的职称申报评审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到人事处领取档案袋装袋)。

2.申报人员填写《综合材料一览表》,正反打印附件2一式3份);

3.申报人员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汇总表》附件3)。

(二)部门审核推荐

1.成立部门职称工作小组。成员由本单位人员按照回避有关规定组成,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收集、审核、测评及公示等相关具体工作。各部门职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校职改办备案。

2.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各部门职称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业绩成果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在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3.民主测评。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参加师德师风测评考核。民主测评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测评主要内容为申报人任现职期间的思想品德、师德师风、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及参加公益活动情况等;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参加测评投票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全体成员的 2/3,同意人数超过投票人数 2/3 及以上方为测评通过。

4.公示推荐。各部门职称工作小组在部门网站或指定地点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5.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各部门将推荐报告、民主测评统计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汇总表》(含电子版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校职改办

(三)学校复核、公示

校职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对符合评审资格的申报人员在人事处网站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开展示3天。

(四)开展学科评议

校职改办根据参评人员情况和所从事的专业组建学科评议组。各学科评议组成员一般为单数且为5-7人,设组长1人,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评议和推荐。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票数超过评议专家人数的1/2以上(含1/2)为通过。评议组评议不进行复议。校职改办对学科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五)组织评审

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推荐上报

系列的推评结果和申报材料报送相关系列高评委。

、申报要求

申报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2212月31日。业绩材料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1018日。

、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请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于20221021交至校职改办(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唐玉琼,电子稿材料发至邮箱:345156895@qq.com。联系电话:68890039。

(二)各单位负责传达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做好材料的受理、审核及推荐工作。

(三)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加强教育,确保诚信;严肃纪律,严明责任。

(四)学校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对职称评审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1.2022年综合系列职称评审支撑材料模板

2.综合材料一览表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汇总表

4.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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